一、抵押权和债权哪个优先受偿
通常来讲,抵押权能优先获得清偿。
抵押权的作用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当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把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出现了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那么债权人就有权对该财产优先受偿。
而债权是依据合同、侵权等法律关系而产生的请求权。
在同一财产上同时存在抵押权和债权时,抵押权具有优先性,也就是说,抵押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优先就抵押物受偿,从而实现自己的债权。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像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法定优先权,可能会比一般抵押权更优先受偿。
具体的情况得依据法律规定和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二、抵押权优先受偿有哪些法定限制条件
抵押权优先受偿存在以下法定限制条件:
首先,存在法定优先权时,如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民法典》规定,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受偿。
其次,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处置时,需先缴纳土地出让金。若未缴纳,

再者,抵押物租赁在先,抵押在后的,租赁关系不受抵押权影响,可能影响抵押物处置变现。
另外,当多个抵押权并存时,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都登记的,按登记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债权比例清偿;未登记的,按债权比例清偿。这些限制旨在平衡不同权益主体间的利益关系。
三、抵押权与债权冲突时怎样判定优先顺序
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在抵押权与债权冲突时,一般遵循“物权优先于债权”原则。
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也就是说,已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普通债权得到清偿。
对于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在买卖不破租赁等规则下,租赁权在一定程度上会优先于抵押权实现。但总体而言,正常情况下抵押权在与普通债权冲突时,优先于债权受偿。
在探讨抵押权和债权哪个优先受偿时,我们需要知道这背后还有不少值得关注的要点。在一些复杂的经济活动中,不仅存在抵押权与普通债权,还可能出现多个抵押权并存的情况。多个抵押权之间的优先顺序如何确定,这与抵押权和债权哪个优先受偿密切相关。此外,当抵押物的价值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时,不同债权之间又该如何分配。要是你在实际生活中遇到这些棘手的问题,或者对抵押权和债权优先受偿的具体规则、后续处理等存在疑问,不要着急,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